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4-24 16:42:22 信息来源: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编辑:质量管理部
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》(农办渔〔2016〕53号)和《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》规定,经企业申报、材料审核和现场核实,广东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通过审核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30日,如有异议,请向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反映。
加工企业名称 |
广东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|
加工企业地址 |
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江鸥村“东一间” |
加工品种 |
养殖暗纹东方鲀 |
鱼源基地名称 及备案号 |
广东金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海鸥岛养殖基地 AW-YYJD-003 |
联系人:
龚蓉珠 联系电话:010-85274842、13466721208
张李浩 联系电话:010-65064827、18600157995
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
2023年4月24日
附件:关于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-广东金洋.pdf
声明: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/编译文章及图片、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所有,如要转载,需注明信息来源: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
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:XXX(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)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※ 联系电话:010-650676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