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水产行业企业信用评级申请流程:
1、 下载以下相关材料:
《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》
2、 企业填写《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》及《参评企业信用备案表》,并将电子版和纸质原稿发送至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备案,纸质原稿需加盖骑缝章;(协会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0号富丽华园A-101);
3、 协会行业信用评价中心接收材料后,将出示《受理通知函》,收到《受理通知函》后,企业需参考《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》选择下载并填写《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(水产品生产企业)》与《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(水产流通与加工企业)》以下简称《申报书》)
4、 填写完毕后,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行业信用评价中心邮箱:chinaseafood@vip.sina.com,并电话通知信用评价中心(010-65062964),信用评价中心将对《申报书》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,经信用评价中心核实无误后,企业将已修订的电子版和纸质原稿(须加盖骑缝章)寄送协会;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40号富丽华园A-101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行业信用评价中心)
企业在递交《申报书》的同时,须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寄送协会:
① 经过年检的税务登记证(副本)、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及注册商标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
② 市场准入证书、许可证证书等能够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证书
③ 商标专利证书及清单、行业资质等级证明
④ 近年来地市级以上质检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
⑤ 企业通过的各种认证以及获得的有关资质等级证书(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环境体系认证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)
⑥ 企业参与各种评比获得的驰名商标和产品品牌证书、社会公益事业证明及企业(包括管理者)获得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称号
⑦ 企业规章制度(包括公司章程、组织、质量、经营、财务等管理制度)
⑧ 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(“资产负债表”、“损益表”、“现金流量表”等报表)、税务师事务所汇算清缴审计报告。
⑨ 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信用的证明材料
5、 按照中水协信[2010]03号文件要求,缴纳信用评价服务费;
6、 经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机构(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中心)评价,评价结果公示10日内若无异议,则报请商务部和国资委批准备案,并按照商务部授予的标牌和证书编号(参见标牌和证书),由协会进行制作和颁发。
如有疑问,请来电咨询:010-65062964,联系人:冯妍
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行业信用评价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