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访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!

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《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》等3个计划的通知

 

发布时间:2020-03-17 15:02:25  信息来源:农业农村部  编辑:EISEN

 

【农渔发〔2020〕4号】


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、青岛市海洋发展局,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、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,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:

  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、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、抓好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等工作部署,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,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》《2020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计划》《2020年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计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农业农村部

  2020年3月11日



声明:

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/编译文章及图片、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所有,如要转载,需注明信息来源: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
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:XXX(非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)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※ 联系电话:010-65067637

相关信息
· 第九批国家级海洋牧场名单已完成公示...
· 关于征集2025年渔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...
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、...
· 关于召开2023中国海带产业发展大会的通知...
· 关于召开 2023中国水产品大会的二轮通知...
· 关于召开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第七届第一次会...
农业农村部部署深远海养殖工作
强制性国家标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用农产品...
Baidu
map